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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安民警心理训练的现状时间:2014-06-22 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 我国对公安民警的心理训练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无论从形式到手段还很不成熟。但近年来,心理训练在警察培养和训练中已经越来越引起各级公安机关的重视,国内的很多警校逐渐针对心理训练设定专门的课程和培养计划,在民警每年定期的集中轮训中,也开始出现一些心理训练的内容。这些训练以学校教育式的理论传授为主,有条件的单位开始采用生物反馈训练、心理行为训练等更丰富的手段。总的说来,在这些实践探索中,同样符合了采取学校教育方式,以受训者为中心,进行终身心理训练三大趋势。 我国公安民警心理训练尚处于较为初期的发展阶段,受到种种客观条件的制约,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普遍性的困难,包括: a、心理训练的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 目前,我国公安民警在进行心理训练时采取的形式比较单一,绝大多数仍以短时集中的培训课程为主。在这些课程中,注重理论的传授,往往缺乏与实践环节的结合。这样的训练过程相对来说较为枯燥,参训者的接受度也比较差,培训结束后一段时间其训练效果就会淡化。 同时,心理训练在进行的过程中,内容安排还不是很系统。要么单纯注重基础心理品质的培养,以锻炼公安民警的观察力、记忆力、意志力等基本心理素质为主;要么侧重于心理健康的保障,帮助民警释放压力,应对各种可能产生的心理危机。缺乏一种完善的心理训练体系涵盖前文所提及的心理训练的所有三项内容,全方位的培养和提升公安民警的心理能力。
b、心理训练难以持续地贯彻和推广 正如前文所提及的,目前公安行业在开展心理训练时,多以短时集中的形式来进行,长期系统的训练体系尚未建立。而心理训练的特点和实际工作的需要都要求心理训练最好能够长期持续的进行。如何将心理训练融合到公安民警的日常工作中去?这还是一个尚待解决的课题。 各级公安机关在开展心理训练过程中,对心理学专业人员具有很强的依赖性。课程的讲授,个体的辅导,重点问题的跟踪和解决等,都需要专业人员来进行。遗憾的是,目前公安行业的心理专业人员资源还比较匮乏,尽管各级公安机关已经开始加大力度进行专业人员的培养和引进,但对比数量巨大的公安民警以及相应的心理训练需求,人数还远远不够。专业人员的缺乏导致目前的民警心理训练难以真正推广到基层,为每一个公安民警提供必要的帮助。 c、心理训练过程中缺乏客观的评估标准 心理训练不同于公安民警的专业素质训练,很难找到客观量化的标准来衡量民警在心理训练中的表现。缺乏客观的评估标准一方面让心理训练的效果难以清楚地显现,从而影响到对心理训练工作的关注和重视;另一方面对每一个参与训练的公安民警的训练状态无从把握,也就无法面向训练个体进行针对性的辅导和调整。 上一篇脑波活动训练室建设方案下一篇公安心理咨询室建设方案 |